移动测速的相关规定如下:

提示标志设置

使用移动测速设备时,必须在来车方向距离测速点200米外设置提示标志。

移动测速点前方500米至1000米的距离,必须要竖立测速点告示牌,告示牌需要清楚明了,不得设置在隐蔽的地方。

测速设备要求

移动测速拍摄只能在限速路段与解除限速路段之间进行,装设的移动设备必须是警用车辆,并且测速设备必须再开阔的明显位置,不得将其在将设备进行阻挡或装饰。

测速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计量器具法和《道路机动车辆测速装置和测速方法》标准,设备应当保持良好状态。

执法规范

移动测速必须由相关执法人员(交警)执行,测速的时候必须由2位或者以上交警检测,车载移动测速必须装交警队专用巡逻车上测速。

测速人员必须合法执法,持有有效执法证件。

记录保存

测速记录应当保存时间不少于30天,记录需要包括车辆违法信息、测速地点、时间等核心信息,并需要保障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保密性。

交通安全

交警在移动测速时必须确保自身人身安全,避免造成交通拥堵和安全事故。

其他规定

在已设置固定且正在使用的电子监控系统前后3公里不得重复使用移动测速点;同方向测速点应当在6公里以上。

因安全等原因需要在固定电子监控系统3公里以内或同方向间距6公里内使用移动超速的,移动测速设备或固定监控系统同时段内测定的超速违法行为不得重复处罚。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移动测速的合法性、公正性和安全性,同时保障驾驶员的知情权和申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