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户口,也称为农业户口,主要 包括从事农渔牧业生产的人员,如渔民、牧民等。这类户口的特点是享有田地分配,并从事与农业相关的生产活动。

具体来说,农村户口的主要组成部分包括:

农民:

主要从事农业生产活动,包括耕种、养殖等。

渔民:

从事海洋渔业生产。

牧民:

从事畜牧业生产,放牧牛羊等。

这些人员通常居住在农村地区,享有与农业相关的社会福利和保障,如宅基地和责任田等。

需要注意的是,随着我国户籍制度改革的推进,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界限逐渐模糊,许多地区已经取消了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区分,统称为居民户口。但在一些特定情况下,如土地征收、拆迁补偿等,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可能仍存在一定的差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