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组失败后的再次重组时间主要取决于具体情况和相关法规的规定。以下是一些关键点和总结:

一般规定

重组失败后,通常可以在1至3个月后再次进行重组。

新规影响

新规将重大资产重组过程中的“冷淡期”从三个月缩短到一个月。这意味着上市公司在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方案或草案后自愿终止的,应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一个月内不计划重大资产重组。

特殊情况

对于破产重组,如果债务人的经营状况和财产状况继续恶化,缺乏挽救的可能性,并且存在欺诈、恶意减少债务人财产等法定情形,法院可能会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破产。这种情况下,破产重组失败后的具体时间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法律依据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上市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应充分说明并予以披露。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涉及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有关破产清算的规定。

综上所述,重组失败后的再次重组时间一般为1至3个月,但具体时间可能会因具体情况和相关法规的变化而有所不同。建议在实际操作中,相关企业和律师应根据具体情况仔细评估并遵守相关法规,以确保重组过程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