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婚姻指的是没有进行法定结婚登记而共同生活的婚姻关系。具体来说,它通常涉及以下要素:

1. 双方均为无配偶的男女。

2. 双方均已达到法定婚龄,并且没有禁止结婚的血亲关系或其他婚姻障碍。

3. 双方都具有结婚的真实意愿。

4. 对外公开以夫妻相称,群众也认为他们是夫妻关系。

5. 未履行结婚登记的法律程序。

事实婚姻与合法登记确立的婚姻在法律上有所区别,尤其是在财产分割、继承权等方面。在某些国家和地区,事实婚姻可能得到法律的一定程度的承认和保护,但这取决于当地的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在中国,根据《婚姻法》和相关司法解释,1994年2月1日之后同居生活的男女,即使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如果不补办结婚登记手续,法律上也不再承认事实婚姻,而将其视为同居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