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公伤(工伤认定)的流程如下:

申报工伤事故

用人单位或职工应在工伤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报告。

工伤职工或其亲属应在工伤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保险待遇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申请时间可延长到30日。

提交申请材料

工伤认定申请表;

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审核与受理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接到申请后,应在7日内作出是否认定为工伤的决定;特殊情况可延长到30日。

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调查核实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需要对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

送达决定

在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工伤认定决定送达工伤认定申请人(受伤害职工和用人单位)。

后续程序

当事人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建议:

用人单位应尽快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以免错过申请时限。

工伤职工或其亲属在申请过程中应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便顺利通过审核。

如遇到特殊情况,应及时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沟通,了解申请时限的延长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