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港澳签的办理时限如下:
福建户籍居民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自受理之日起6个工作日内签发;
因特殊情况不能在上述期限内签发的,经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批准,签发时间可延长至20个工作日。
福建省外户籍居民及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签发。
省内居民
办理时限为7个工作日,再次签注为6个工作日。
省外居民
办理时限为20日。
通过自助设备办理签注
电子卡式往来港澳通行证符合在出入境再次签注自助设备上申请续签的,立等可取。
建议:
福建户籍居民如果需要加急办理,可以申请延长至20个工作日。
-省外居民和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通常需要20个工作日。
-省内居民和通过自助设备办理签注的,可以更快,分别需要7个和6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