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公告的生效时间主要取决于公告的类型、发布方式以及具体的法律规定。以下是几种常见情况的生效时间:

立即生效

某些情况下,遗失声明在发布后立即生效。例如,拾得遗失物后,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当天生效

遗失声明在报刊上刊登后,当天即可生效。例如,公司遗失营业执照后,应在公司登记机关指定的报刊上声明作废,申请补领。

六十天生效

公章遗失后登报公示的有效期一般为六十天。此期限用于让公众知晓遗失事实,预防纠纷,并为法律诉讼提供证据支持。

公司法遗失公告的时间一般为六十日,公告期满后,国家有关单位才会继续下一步行动,给当事人出具相关的补办材料证明。

一年生效

有关部门发布遗失物招领公告的,公告期限是一年。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一年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建议

在办理遗失公告时,建议提前了解当地报社或相关登报服务机构的具体流程和时间安排,以确保按照自己的需求选择合适的服务,并及时关注公告的发布和生效时间,以免影响后续事项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