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电梯的质保期,存在以下几种不同的规定:

建设工程配置的电梯最低质量保修期为两年,在保修期内发生质量问题的,建设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依法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建设部1995年颁布的建计(1995)第167号《关于加强电梯管理的暂行规定实施细则》中第十一条规定,新安装电梯质量保修期,从验收合格之日起,由电梯生产企业保修一年,但不超过交货后18个月。由于电梯使用单位管理使用不当所造成的损坏,由电梯使用单位负责,生产企业可予以有偿修复。

新装电梯5年质保的规定,自电梯安装监督检验合格之日起的质保期内,电梯主要部件和安全保护装置由于制造质量问题导致电梯不能正常运行,电梯制造单位或者销售单位应无偿提供修理或更换服务。具体保修范围参照相关国家法规、标准确定。同时需要强调5年保修并不等同于5年免费维护保养,日常的维护保养费用由电梯维保单位和电梯使用单位自行协商确定。

为电梯全部零部件质保十年,同时负责十年内电梯的维保。所谓“修一保十”新模式,即将电梯大修改造和后续维保工作进行绑定,由施工单位制定电梯大修改造方案并承诺为电梯全部零部件质保十年,同时负责十年内电梯的维保。

建议

对于新安装的电梯,通常会有至少两年的质量保修期,部分情况下(如使用单位管理使用不当)可能会缩短保修期。

对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支持符合条件的加装,并可能享有更长的保修期。

在日常维护保养方面,应执行相关国家法规和标准,确保电梯的安全运行。

因此,在选择电梯时,建议明确保修期限和相关服务内容,以便在出现问题时能够及时得到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