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部收购合并通常遵循以下步骤:

订立合并协议:

收购方与被收购方签订合并协议,明确合并的条件、方式、各方权利和义务等。

合并决议:

双方公司的股东会或股东大会需对合并做出特别决议,通常需要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合并各方应真实、全面地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以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通知债权人和公告:

合并方应在作出合并决议后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30日内在报纸上进行至少三次公告。

主管机关的批准:

股份有限公司的合并可能需要得到国务院授权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的批准。

办理公司变更或设立登记:

完成上述步骤后,合并方应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申请变更登记或新设登记。

会计处理:

进行调账、报表合并等会计处理,确保合并后的财务报表真实反映合并后公司的财务状况。

员工安排:

根据劳动法规定,对合并后的员工进行合理安排,如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处理经济补偿等问题。

请注意,合并的具体程序可能因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行业特点和企业实际情况而有所不同。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财务顾问以确保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