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拳击比赛中打死人的情况,根据具体情况,责任可能有所不同:
遵守规则:
如果拳击手在合法的拳击比赛中,遵守比赛规则,没有故意伤害或故意杀人的目的,那么一般不会承担刑事责任。
意外致死:
如果致死是由于比赛中的意外情况,如对手因身体状况不再适合继续比赛而死亡,且拳击手没有故意或重大过失,那么可能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故意伤害或过失致人死亡:
如果拳击手违反比赛规则,故意伤害对手,或者在比赛中有过失行为导致对手死亡,那么可能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和第二百三十三条的规定,故意杀人或过失致人死亡的行为,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较重的,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或死刑。
自甘风险原则:
如果拳击手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并且因其他参加者的正常合理行为受到损害,那么受害人通常不能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除非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信息基于现有的法律知识和案例,具体案件的法律责任需要根据实际案件情况和当地法律进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