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民政局办理不同业务时所需的证件有所不同。以下是民政局办理主要业务时所需的证件:

结婚登记

双方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张大2寸免冠合照。

婚姻状况证明,如未婚证明、离婚证明等。

二寸彩照3张。

离婚登记

双方的户口簿和身份证。

《结婚证》。

双方无异议的《离婚协议》,一式三份。

近期单人免冠彩色照片,各2张。

如果是协议离婚,还需携带离婚协议书。

补办结婚证

双方的户口簿和身份证。

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结婚证丢失的证明材料。

复婚登记

双方的户口簿和身份证。

离婚证。

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因私出境人员的特殊证明

户口簿和身份证。

在国外期间的婚姻状况证明,如经公证的未婚证明书。

建议您根据具体业务需求,提前准备好所有相关证件,以确保顺利完成民政局的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