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民政局办理不同业务时所需的证件有所不同。以下是民政局办理主要业务时所需的证件:
结婚登记
双方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张大2寸免冠合照。
婚姻状况证明,如未婚证明、离婚证明等。
二寸彩照3张。
离婚登记
双方的户口簿和身份证。
《结婚证》。
双方无异议的《离婚协议》,一式三份。
近期单人免冠彩色照片,各2张。
如果是协议离婚,还需携带离婚协议书。
补办结婚证
双方的户口簿和身份证。
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结婚证丢失的证明材料。
复婚登记
双方的户口簿和身份证。
离婚证。
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因私出境人员的特殊证明
户口簿和身份证。
在国外期间的婚姻状况证明,如经公证的未婚证明书。
建议您根据具体业务需求,提前准备好所有相关证件,以确保顺利完成民政局的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