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护照是 发给国家公务人员的护照,也称为“官员护照”。这种护照主要适用于以下人员:

国家公务人员:

包括各级政府、社会团体的一般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因公出国人员。

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

不具有外交身份的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和成年子女。

国际组织工作人员:

在联合国、联合国专门机构以及其他政府间国际组织中工作的中国政府派出的职员及其随行配偶、未成年子女。

公务护照的封皮一般为墨绿色,与外交护照和普通护照有所区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护照分为外交护照、公务护照和普通护照,其中外交护照、公务护照和公务普通护照统称为“因公护照”。

公务护照的签发和管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负责,同时由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以及外交部委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外事部门签发。

总结来说,公务护照是一种专门为国家公务人员、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及国际组织工作人员颁发的护照,用于证明其国籍和身份,并便于其出国执行公务或进行国际交流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