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术、势、法”相统一的政治思想

韩非子充分肯定了申不害的“术”、慎到“势”、商鞅的“法”在治理国家的重要性,但他认为申不害的“术”和商鞅的“法”都不完善,“申子未尽于术,商君未尽于法也。

顾曰:二子之于法术,皆未尽善也。”韩非子认为,要治理好国家,既要用“术”,又要用“法”,需要两者密切结合起来。

“故乘强秦之资,数十年而不至于帝王者,法不勤饰于官,主无术于上之患也。”韩非子认为强大的秦国没有成就帝王之业的原因在于没有建立把“术”和“法”紧密结合起来整顿官吏的法律制度。

韩非子在继承慎到“势”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了“势、法”的结合。韩非认为君主必须掌握大权,不能放权或削弱,“抱法处势则治,背法去势则乱”。

韩非子还提出了“明主治吏不治民”的思想,认为君主主要靠官吏统治人民,但又认为“知臣主之异利者王,以为同者劫,与共事者杀”,提出了用“术”驾驭臣下的思想主张。所以,韩非子批判继承了商鞅的“法”、申不害的“术”、慎到的“势”,形成了“法、术、势”相统一的统治术,主张君主凭“势、术、法”共同维护自己的统治。

提出与时代相适应的“依法治国”的具体政治措施

韩非子说:“夫古今异俗,新故异备。

如欲以宽缓之政,治急世之民,犹无欲策而御駻马,此不知之患也。”韩非子深刻认识到,在一个战争连绵不断、社会动荡的年代,遵循古代仁义治国的原则,如守株待兔,是不能治理好国家的,而应实行依法治国。“先王胜其法,不听其泣,则仁之不可以为治亦明矣。”

韩非子强调了依法治国必须要摆在治国的首要位置,而不是因循守旧采取古代的政治措施治理国家。

韩非子通过分析“学者”、“言谈者”、“带剑者”、“患御者”、“商工之民”的所作所为,提出了当时君主应“轻智慧,重法治”、“轻外交,重内治”、“轻工商,重武力”、“轻仁义,重刑罚”等等具体治理国家的政治措施。

韩非子还主张严格统治言论与思想、禁止私人著作流传和私人讲学,“明主之国无书简之文,以法为教;无先王之语,以吏为师;是境内之民,其言谈者必轨于法”,韩非子认为封建统治者不需要提倡诸子争鸣,提出人民需要成为“无二心私学,听吏从教”的主张。

韩非子除了提出了法治、政治思想以外,还提出了许多属于哲学范畴的思想主张,对自己法治思想进行论证和提供方法。比如,韩非子重视道,但重点在于宣扬自己依法治国的思想,提倡国家要通过变法图强。承认社会的不断变化,认为时代变了,政治措施也要跟着变,从而推崇自己的法治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