矫正劳动方式主要是指 通过社区进行管理,对犯罪行为较轻的罪犯进行矫正的劳动改造方式。这种矫正方式与监禁矫正相对,适用于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四类犯罪行为较轻的罪犯。矫正劳动方式主要通过教育改造和劳动改造两种方式进行,其中劳动改造的方式为定期组织矫正对象参加一定的公益劳动。

具体到矫正劳动的内容,可能包括:

公共场所卫生保洁

植树造林护林

服务老弱病残人员

在村(居)或工作单位从事公益性劳动

经被害人同意,提供补偿性劳动

其他适合社区服务的项目

矫正对象必须参加社区公益劳动,且每人每月参加社区公益劳动的时间不得少于12小时。通过参加公益劳动,矫正对象可以充分认识自己的行为对社会的危害性,增强对社会的责任感,改掉不良恶习,认罪服法,并回报社会。

此外,社区矫正的方式也在逐渐变得宽松与灵活。例如,新的社区矫正法取消了之前每月必须有8小时劳动和8小时学习的硬性规定,改为个别分类教育和谈话引导,社区劳动变为公益劳动,方式更加灵活,同时请假制度也变得更加宽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