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产权房,也称“乡产权房”,是指 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通常未办理相关证件,也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这类房屋的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的,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的集体所有权凭证。因此,小产权房的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无法备案,所谓产权证也不具备法律效力。

小产权房有以下几种类型:

在集体建设用地上建成的房子,即在“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子,只属于该农村的集体所有者,连外村农民都不能够买。

建设在农民集体非住宅建设用地上的房子,例如建设在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等用地上的住宅。

非法占用农用地建设的房子

小产权房与大产权房相比,价格较低,通常仅是同地区商品房价格的1/3甚至更低,这是大量城镇居民顶着产权风险购买小产权房的根本原因。然而,购买小产权房存在较大的法律风险,因为小产权房不受法律保护,无法办理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契税证等合法手续。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购买此类房屋,将无法办理房屋产权登记,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综上所述,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无国家发放产权证的房屋,购买此类房屋存在较大的法律风险,建议谨慎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