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账簿的保管期限如下:
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纳税申报表等涉税资料:
应当保存10年,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会计凭证、会计账簿:
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其保管期限为30年。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其保管期限为永久。
其他特定类型的账簿:
例如,日记账(包括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保管期限为25年,固定资产卡片在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保管5年,辅助账簿保管期限为15年。
综上所述,对于一般的会计账簿,其保管期限至少为10年,而具体的保管期限可能会根据不同类型和用途的账簿有所延长。建议企业严格按照相关法规进行账簿的保管,并在保管期满后按规定进行销毁或移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