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协)对违规行为的处罚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注销执业证书:
对于情节严重的从业人员,证协可以注销其执业证书,并在一至三年内不受理其相关执业注册申请。
停止执业:
将“注销执业证书”改为“停止执业”,惩罚措施更加严厉。被停止执业的,协会予以注销登记。
限制从事证券业务:
对情节严重的从业人员,协会要求其两年或三年内不得从事某类或全部证券业务。
自律管理措施:
包括谈话提醒、要求提交承诺、要求参加合规教育、警示、责令改正、责令所在机构给予处理等。
纪律处分:
包括警告、罚款、暂停或撤销会员资格、市场禁入等。
从重惩戒:
对于拒不配合调查、伪造隐匿证据、打击报复投诉举报人、拒不整改或虚假整改、十二个月内发生两起以上同类违规行为、以贿赂手段干扰证券相关工作等情形,证协将采取从重惩戒措施。
不予惩戒:
如果违规行为在两年内未被监管机关或自律组织发现,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鼓励机构自查自惩:
如果所在机构已经给予惩戒处理,可以从轻、减轻或免于采取自律措施。
党政处分:
对于被证券市场禁入、刑事处罚,或者受到开除的政务处分或党纪处分的从业人员,协会不再采取自律措施,直接予以注销登记。
这些措施旨在维护证券市场的秩序,保护投资者利益,并促进证券行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