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州进行拆迁时,建议联系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相关职能部门。具体负责部门如下: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房屋拆迁工作的部门(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土地征收部门:

因公共利益需要征收集体土地的项目,如道桥建设等,这类征迁项目归国土局、征地办公室负责政策,可以直接找他们。

城中村改造项目:

这类项目各县市的负责部门不同,一般由当地住建局或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负责,建议先找当地住建局,如果没找对再找当地国土局的对外窗口。

拆迁赔偿:

拆迁赔偿应找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征地补偿纠纷:

征地补偿纠纷一般由上级政府部门处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国土资源部是两个主要负责征地补偿纠纷解决的权威部门。

综合以上信息,若涉及城市房屋拆迁,建议首先联系当地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若是集体土地征收或城中村改造项目,可联系国土局或相关办公室;对于拆迁赔偿,则应向市、县级人民政府或其指定的部门提出。在处理过程中,如有纠纷,可以寻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或法院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