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农村合作社需要遵循一定的流程和准备相应的材料。以下是简要的步骤和注意事项:

成立条件

成员要求:

至少5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员,农民成员比例不低于80%。

组织结构:

召开设立大会,选举理事会、监事会,确定合作社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和营业范围。

所需材料

登记申请书

章程:

全体成员签字盖章

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和全体出资人员

出资清单:

全体成员签字盖章确认

住所使用证明

名称预先申请书

办理流程

名称预审:

向当地工商部门提交名称申请

注册登记:

提交相关材料,领取《准予设立通知书》

三证合一: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办理

银行开户:

在银行开设合作社对公账户

备案:

向当地农经主管部门备案

注意事项

与政府沟通,获取支持和建议。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准备好所有必需的文件,并确保材料齐全。

考虑聘请专业会计或律师提供咨询服务。

关注合作社的年度报告和公示要求。

请根据上述步骤准备相关材料,并咨询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获取更详细的指导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