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的撤销案件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和条件,具体如下:

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案件

撤案条件: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如果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应当立即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同时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撤案程序:公安机关需要报经上级领导审查批准,然后写出撤销案件报告。对于符合撤案条件的案件,公安机关应制作撤销案件通知书,并报送检察机关。

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

撤案条件:对于符合撤案条件的案件,检察院可以自行决定撤销案件。

撤案程序:检察院在审查批捕阶段,如果认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可以作出不批捕的决定,然后由公安机关撤案。

自诉刑事案件

撤案方式: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

法定撤案和酌定撤案

法定撤案:包括无犯罪事实存在、情节显著轻微且危害较小、超过追诉时效期限等情形。

酌定撤案:犯罪嫌疑人自愿如实供述涉嫌犯罪的犯罪事实,并且获得被害人谅解的,可以适用酌定撤案程序。这种情况下,公安机关需要层报公安部,由公安部商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后撤销案件。

建议

在实际操作中,建议案件当事人积极与办案机关沟通,了解具体的撤案条件和程序,以便能够及时撤销案件,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对于符合撤案条件的案件,应尽快提出撤案申请,避免案件拖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