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合作医疗(简称农合)对于意外伤害的报销流程如下:

报告与登记

参合农民在市内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后,应于三天内提出意外伤害的书面补偿申请,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受理与复核

根据意外伤害住院费用的金额,不同级别的合管办负责不同的复核工作。

补偿前公示

在合管办复核结束后,属于补偿范围内的费用将在一定时间内(如20天)在村委会进行公示,以接受群众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患者的姓名、受伤经过、举报电话等信息。

补偿前公布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情况下,相关材料将被提交给镇、区、市合管办进行最终复核。复核无误后,将进入补偿前的最后一步骤,即正式的报销流程。

报销周期

报销周期通常为30个工作日之内,但具体时间可能因地区政策而异。

报销所需材料

出院后需提交由户口所在村(居)签字盖章的意外伤害引发的原因确认证明以及医院的病案记录。对于无法提供有效证明及记录的,不予受理。

医疗费用票据(包括门诊病历、门诊处方单、药品、检查、化验等费用票据)需要在报销时提交。

身份证明(包括被保险人的身份证明和受伤人的身份证明)。

医院直接报账

在外地就医的人群,可以选择在就医的医院直接报账。在办理住院手续时,向医院出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即可直接参与报账。

特殊病种报销

对于特殊病种的报销,需要携带门诊发票和特殊病种合作医疗证历本。

责任归属

如果责任由第三方负责,新农合不予报销。如果住院患者自己也承担部分责任,可以凭协议书或相关证明到区行政服务中心新农合窗口报销自己承担部分的医药费用。

建议:

参保户在发生意外伤害后,应尽快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并按照当地新农合政策规定的流程进行报销。

在外地就医时,选择医院直接报账可以节省时间和精力。

保留好所有相关票据和证明材料,确保在报销过程中能够顺利通过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