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审是指当事人对第一审法院未生效的第一审裁判不服,在法定期间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而引起的诉讼程序。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时,应当遵循以下步骤和方式:

审查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

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包括上诉人在一审中提出的事实和证据,以及在上诉审中提出的新的事实和证据。

上诉请求的法律适用包括原审人民法院审理过程中对法律的适用是否正确,以及对案件裁判所适用的实体法是否正确。

审理范围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时,应当围绕当事人的上诉请求进行审理。当事人没有提出请求的,不予审理。

但是,如果案件涉及到法律明文规定的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行为,或是对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他人合法权益构成损害等情形,即使上诉人并未在诉讼过程中明确提出质疑,法院仍有权依据职权对此进行深度审查。

审理方式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

审理内容

上诉案件的审理范围通常包括:第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证据之间有无矛盾;第一审判决适用法律是否正确,量刑是否适当;在侦查、起诉、第一审程序中,有无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情形;上诉、抗诉是否提出了新的事实和证据;被告人供述、辩解的情况;辩护人的辩护意见以及采纳的情况;附带民事部分的判决、裁定是否适当;第一审法院合议庭、审判委员会讨论的意见等。

综上所述,上诉审主要是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并围绕这些内容进行审理。同时,法院也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对未提出上诉请求的事实和法律适用进行必要的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