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证据是指审计人员为了得出审计结论、形成审计意见而使用的所有信息,这些信息用以证明审计事实真相,并支持审计结论。审计证据包括财务报表依据的会计记录中含有的信息和其他相关信息。审计证据应当具备以下特征:
相关性:
审计证据应与审计目标和审计程序相符,能够提供对财务报表准确性的充分支持。
可靠性:
审计证据应当是可靠的,来源可信,具备充分的可靠性和可验证性。
充分性:
审计证据需要足够充分,以便能够支持审计结论。
适当性:
审计证据应当是适当的,即与审计目标相关,并且获取手段合理。
审计证据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收集:
文件检查,如会计记录、财务报表、合同、凭证等。
询问、观察和检查等审计程序。
实物证据,如固定资产、存货、有价证券和现金等。
书面证据,如分析报告、询证函回函等。
视听或电子证据。
鉴定和勘验证据。
环境证据。
审计证据是审计质量的主要保证,并且是审计意见和审计结论的基础。审计人员必须获取足够和适当的审计证据,为其审计观点提供合理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