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开庭流程复杂吗?
不复杂!
下面我们来一起梳理下民事案件开庭审理的基本流程,搞清楚了基本流程,你还担心开庭吗?
一、纯流程环节
(一)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
这一步就是告诉庭审参与人,在开庭过程中,允许干什么,不允许干什么,至关重要,仔细听,不然被训诫了都不知道怎么回事?
(二)核对当事人信息
由原被告、第三人及各方代理人报告身份信息,并由法官核对是否是参与人本人出庭。
(三)宣布庭审程序和法庭组成人员
这些信息一般在传票上都有,法庭重新告诉你一遍而已。
(四)告知双方权利义务
这一步主要是告诉你,你可以在法庭中享有什么权利和必须承担什么义务,比如说享有提交证据证明自己观点的权利,必须承担如实陈述的义务。
(五)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如果你觉得审判员、书记员和对方当事人或代理人有什么特殊的关系,或者和自己有什么过节,可能影响其公正性的,可以申请其回避。由本院院长决定审判员是否回避,由审判长决定书记员是否回避。
(六)询问是否收到传票、举证须知等手续
此环节就是按照惯例问一声,但你如果没收到,一定要及时说没收到。
二、法庭审理环节
(七)原告陈述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这一步主要结合你之前的起诉状陈述,如果与起诉状有出入,及时增减调整。这一步需要注意了,根据不告不理的原则,法院将围绕你的诉讼请求进行审理,诉讼请求一定要明确。事实和理由的陈述一定要详略得当、有理有据。
(八)被告答辩及第三人陈述
被告答辩的时候一定要围绕原告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进行答辩,如果不是情况是在特殊,不要说其他的事情。你如果不认可对方的陈述,就说出你不认可的理由,理由尽量分条列举,不要胡搅蛮缠。
如果你是第三人,就说出你对原告陈述的看法即可。
(九)法官总结争议焦点
审判员结合各方当事人的陈述、总结争议焦点,接下来法官的审理重心将围绕争议焦点进行审理,所以一定要仔细揣摩争议焦点是否总结准确?是否全部总结完?并积做好准备,结合争议焦点的内容组织证据和发言的侧重。
(十)原告举证
原告举示证据支持你的诉讼请求、证明你所主张的事实。证据最好是分组,证明一个事实的证据作为一组,证据提供的顺序层层递进,没提交一组证据的时候,说明你这组证据的大致内荣、证明目的。如果证据太多,最好是提前准备好证据清单或证据目录。
(十一)被告质证
针对原告举示的证据进行质证,主要从证据的证据能力和证明力两个方向进行质证,简单来说,就是说说你是否认可对方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以及该证据的证明力是否足以证明其主张的事实。质证意见最好重点突出、言简意赅,一般不进行长篇大论。
(十二)被告举证
提供反驳对方诉讼请求、事实的证据,和原告提供证据的方式一样。
(十三)原告质证
与(十)的方式一样。
(十四)法庭核对证据
由法官核对双方提交的证据材料,查看是否是证据原件,是否符合证据形式。
(十五)法官询问
法官将结合各方的发言,围绕争议解决焦点,就尚未了解清楚的问题进行询问。这一步需要注意了,法官问的,就是他想了解的,一定程度上会体现他的裁判思路,如果发现不利于自己,一定要想办法引导法官转换思路。
(十六)双方辩论
这个时候,双方结合诉讼请求、争议解决焦点、证据体现的事实,梳理法律关系,总结对自己有利和不利的点,及时发表自己的意见,辩论意见条理清晰,言辞严谨。听到对方瞎说的话,不要生气,按照事实反驳就行,你只要说服法官即可。
(十七)补充事实和理由
这一步很重要,如果之前陈述有遗漏的,在这个环节一定要及时补充陈述。
(十八)最后陈述
这个环节是本次庭审过程中当事人发声的最后一个环节了,这个环节之后,庭审将结束。
三、庭审结束流程
(十九)法官宣布休庭
法官敲下休庭的法槌后,庭审就结束了。
(二十)签署庭审笔录
一定要核对清楚,对于你说的话,尤其是重要的内容,一定要看清楚,是不是你说的这个意思,不是的话,及时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