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逮捕后的处理流程如下:
侦查阶段
公安机关对案件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无罪、罪轻或罪重的证据材料。
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
审查逮捕阶段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审查起诉阶段
公安机关将案件侦查终结后,写出起诉意见书及案卷、证据移送到检察院,即进入审查起诉阶段。
检察院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
审判阶段
如果检察院决定提起公诉,法院将依法进行审判。
法院审理过程中,将听取控辩双方的意见,审查证据,最终作出有罪或无罪的判决。
量刑
寻衅滋事罪的量刑根据具体行为及其严重程度而定,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辩护与法律援助
犯罪嫌疑人有权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援助及辩护服务,以保障其合法权益。
在整个过程中,犯罪嫌疑人应当积极配合调查,如实提供证据,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积极赔偿受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可能有助于减轻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