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一般情况下 不需要进行身体检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婚姻登记条例》,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法律没有规定离婚要对身体检查。

然而,由于社会上出现了一些为了生育而假离婚的情况,一些地方可能要求离婚时提供妇检证明。但这并不是法律上的强制要求,而是地方政策性的规定。

总结来说,离婚时是否需要进行身体检查,主要取决于地方政策和个人情况。从法律层面来看,没有强制性的身体检查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