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班延误赔偿的给予主要依据航班延误的原因以及延误的时间长度。以下是具体的赔偿标准和方法:
非航空公司原因
当航班延误或取消是由于天气、突发事件、空中交通管制、安检以及旅客等非航空公司原因造成时,航空公司一般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但需要履行一定的协助义务,例如协助旅客安排餐食和住宿,费用通常由旅客自理。
航空公司自身原因
如果航班延误或取消是由机务维护、航班调配、机组等航空公司自身原因造成的,航空公司则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补偿标准:
延误4小时至8小时的,每位旅客可获得200元左右的补偿。
延误8小时以上的,补偿金额通常为300元至400元左右。
不同航空公司的补偿标准可能会有所差异,例如中国国际航空公司规定延误4小时(含)以上不超过8小时,每位旅客补偿人民币200元;延误8小时(含)以上,每位旅客补偿人民币400元。深圳航空公司则规定,延误四小时(含)以上不超过八小时,补偿人民币200元或者等额积分;延误八小时(含)以上,补偿人民币400元或者等额积分。
补偿方式:
现金补偿
购票折扣
里程积分
旅客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和航空公司的规定进行选择。
法律依据
《航班正常管理规定》第十七条规定,承运人应当制定并公布运输总条件,明确航班出港延误及取消后的旅客服务内容,并在购票环节中明确告知旅客。国内承运人的运输总条件中应当包括是否对航班延误进行补偿;若给予补偿,应当明确补偿条件、标准和方式等相关内容。
建议
旅客在遇到航班延误时,首先应确认延误原因,如果是航空公司自身原因,可以向航空公司提出赔偿要求。
旅客应保留好所有相关证据,如航班延误通知、餐食和住宿安排凭证等,以便在需要时提供。
旅客可以根据航空公司的补偿政策选择合适的补偿方式,如现金、购票折扣或里程积分等。
如果对航空公司的赔偿方案有异议,可以联系航空公司进行协商,或向相关监管机构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