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红机打发票的方法如下:

当月发票冲红

在开票系统中找到需要冲红的普通发票,直接点击“作废”按钮。

收齐所有的发票联重新放入打印机打印,使发票原件上印有“作废”两个字。

核销发票时,应把正数废票明细表和其他发票资料一齐打印,连同作废发票原件一起拿到税务机关核销。

跨月发票冲红

进入开票系统,点击发票填开界面中的“负数”按钮。

在弹出的对话框中输入要冲红的发票代码和号码(要输入两次,输入时显示“*”),系统会调出以前那张正数发票,只是数量和单位变为负数,确认无误后打印出来即可。

记录好原发票的代码、号码等信息,以便准确输入进行红冲操作。

增值税专用发票冲红

购买方未认证且发票联和抵扣联在销售方:

销售方在增值税发票开票软件中点击“发票管理”-“红字信息表”-“增值税专用发票红字信息表填开”,点选“销售方申请”,输入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及开票日期,单击“下一步”;

先单击“保存”,再单击“上传”,红字信息表上传成功后,单击“发票管理”-“红字信息表”-“增值税专用发票红字信息表审核下载”,设置本地传出路径,单击“下载”,获得一个xml格式红字信息表文件;

接下来,点击“发票管理”-“负数发票填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负数”,选择刚下载的红字信息表文件路径,单击“确定”,最后单击“开具并打印”即可成功开具红字发票。

电子发票冲红

登录电子发票管理系统,选择“发票管理”功能,进入发票管理页面。

在电子发票系统上找到“红字冲红”功能,按照提示进行操作即可。

建议

确保信息准确:在冲红发票时,务必确保输入的发票代码和号码准确无误,以免造成重复冲红或其他问题。

保留相关文件:冲红后,应保留所有相关的作废发票、红字信息表和重新开具的发票,以备税务审计之需。

及时报备:根据税务规定,销售方需要在税务系统中报备冲红发票和重新开具的发票,确保合规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