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作业人员包括以下几类:
电工作业:
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矿山井下电钳工。
金属焊接、切割作业:
含焊接工、切割工。
起重机械作业:
含起重机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安装与维修工。
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
含在企业内及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
登高架设作业:
含2米以上登高架设、拆除、维修工、高层建(构)筑物表面清洗工。
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
含承压锅炉的操作工、锅炉水质化验工。
压力容器作业:
含压力容器罐装工、检验工、运输押运工、大型空气压缩机操作工。
制冷作业:
含制冷设备安装工、操作工、维修工。
爆破作业:
含地面工程爆破、井下爆破工。
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
如塔式起重机司机等。
安装拆卸工:
涉及各类设备的安装与拆卸工作。
起重信号工:
负责起重作业中的信号传递工作。
此外,可能还有其他一些特殊作业类别,具体可参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或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所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