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作业人员包括以下几类:

电工作业:

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矿山井下电钳工。

金属焊接、切割作业:

含焊接工、切割工。

起重机械作业:

含起重机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安装与维修工。

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

含在企业内及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

登高架设作业:

含2米以上登高架设、拆除、维修工、高层建(构)筑物表面清洗工。

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

含承压锅炉的操作工、锅炉水质化验工。

压力容器作业:

含压力容器罐装工、检验工、运输押运工、大型空气压缩机操作工。

制冷作业:

含制冷设备安装工、操作工、维修工。

爆破作业:

含地面工程爆破、井下爆破工。

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

如塔式起重机司机等。

安装拆卸工:

涉及各类设备的安装与拆卸工作。

起重信号工:

负责起重作业中的信号传递工作。

此外,可能还有其他一些特殊作业类别,具体可参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或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所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