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官司的审理时间主要取决于法院审理程序的适用以及案件的具体情况。以下是相关法律规定及判决结果的概述:

简易程序

审理期限为3个月。

在特殊情况下,经法院院长批准,审理期限可延长1个月。

普通程序

审理期限为6个月。

若案件复杂,审理期限可延长6个月。

若还需进一步延长,则需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请批准。

特殊情况

对于判决不准离婚或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若当事人没有新的情况或理由,需等待6个月后才能再次提起离婚诉讼。

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或存在争议,需开庭审理,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后,审限会相应延长。

上诉程序

如果一方对一审判决不服,提起上诉,那么二审的审限一般是3个月。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法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

综合分析:

最快情况: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且无争议,通过诉前调解程序解决,整个过程可能会在一个月左右完成。

一般情况: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或存在争议,需要经过一审和二审,总时间可能从几个月到一年不等,具体取决于案件的复杂程度和法院的审理进度。

最长时间:在特殊情况下,如案件特别复杂且多次上诉,审理时间可能长达一年半到两年左右。

因此,打离婚官司的时间因案件具体情况而异,无法准确预测。如果需要具体的时间预估,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并考虑案件的复杂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