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就医农合的报销流程如下:

异地就医前准备

当事人异地就医前,应取得原参保地社保机构的准许,办理异地就医手续后方可异地治疗。

如果是长期异地居住,应提前办理异地居住手续,发生医疗费用时带住院结算单、费用清单到原参保地社保机构申请报销即可。

异地报销所需资料

患者的《农合证》、户口本、身份证原件。

全省统一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转诊、转院审批表(外地务工或外地居住的不提供,需提供务工所在单位或居住地村级以上部门证明)。

诊断证明、出院证、住院医疗费用汇总清单、住院收费发票(如提供地方税务监制的民营医疗单位发票,须提供其卫生主管部门确定其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的文件,是复印件要加盖出台文件单位的公章)。

加盖公章的住院病历复印件(包括病历首页、长期医嘱、临时医嘱、出院小结)。

异地报销流程

患者在异地就医时,需先办理转诊备案手续。具体流程为:带患者身份证、两张一寸彩色照片、新农合医疗证到县合管办办理转诊备案手续。

携带患者身份证、新农合医疗证和转诊备案手续到转诊医院就医,办理新农合住院手续。

出院后,凭患者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新农合医疗证、病历复印件、住院结算单(有的是发票形式的)、住院费用清单、转诊备案手续到合管办报销。

异地报销比例

乡镇卫生院就医,起付线为100元,报销比例为90%。

县级定点医院就医,起付线为200元,报销比例为82%。

市级定点医院就医,起付线为500元,报销比例为65%。

省级定点医院就医,起付线为700元,报销比例为55%。

省外非定点医院就医,起付线为1000元,报销比例为45%。

注意事项

异地就医时,急诊、门诊和住院产生的费用,若在当地新农合的报销范围内,都可以申请报销。报销人只需要携带相关材料前往社保局申请即可。

如果未办理转诊备案手续,住院时可拨打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电话办理临时外出就医备案登记,也可以在就医前由本人或代办人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现场办理。

异地就医时,部分医院可能尚未实现新农合异地结算,此时患者需携带相关资料返回参保地进行报销。因此,在报销前咨询社保工作人员,确保资料齐全,显得尤为重要。

通过以上步骤和注意事项,可以顺利完成异地就医农合的报销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