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安市,酒驾的判罚如下:

危险驾驶罪

黄某:被判处拘役一个月又十五日,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五百元。

吴某昌:被判处拘役两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二次酒驾

拘留所10日中度游+2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

酒驾营运

拘留所15日深度游+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醉酒驾驶

约束至酒醒+吊销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考驾驶证。

建议:

驾驶员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切勿酒后驾车,以免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

若不慎酒驾,应积极配合执法部门调查,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