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安市,酒驾的判罚如下:
危险驾驶罪
黄某:被判处拘役一个月又十五日,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五百元。
吴某昌:被判处拘役两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二次酒驾
拘留所10日中度游+2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
酒驾营运
拘留所15日深度游+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醉酒驾驶
约束至酒醒+吊销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考驾驶证。
建议:
驾驶员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切勿酒后驾车,以免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
若不慎酒驾,应积极配合执法部门调查,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