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具未婚育证明的基本流程如下:
前往户籍所在地的村委会或居委会,请求开具未婚未育证明。
携带证明、身份证和户口本(有些地方可能不需要户口本和身份证),到户籍地的乡镇或街道办。
3. 在乡镇或街道办,找民政科开具未婚证明,找计生部门办理生育证明。
4. 对于一些特殊用途,可能需要进一步到县级政务中心,由民政局和计生局分别加盖印章和负责人签名。
5. 如果户口是集体户口,可能需要联系原籍地的村委会、居委会或托管户籍的人才市场。
6. 如果户口还在学校,需要到学校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
7. 办理未婚证明时,通常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包括户口单页,上面须有公章),以及可能需要的照片和其他相关文件。
请注意,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民政部门或计生办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