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当事人对已经生效的判决或裁定不服,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申请再审

再审申请条件:再审程序适用于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且存在以下情形之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原判决、裁定所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等。

申请对象:再审申请应当向作出生效裁判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

审查与决定:法院会对再审申请进行审查,如果符合法定的再审事由,法院会裁定进行再审并重新审理案件。

申请检察院抗诉

抗诉申请条件: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法定抗诉情形的,应当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申请对象:可以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如果同级人民检察院不受理,可以向上级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

信访途径

信访部门:还可以向人大信访部门进行反映,推动上级法院再审。

其他途径

申诉:当事人对二审法院的判决不服,可以申诉,也可以申请检察院抗诉。申诉既可以向二审法院申诉,也可以向省高级法院申诉。

建议

准备充分证据:在申请再审或抗诉时,应准备充分的证据材料,以支持自己的主张。

咨询专业律师:在申请再审或抗诉前,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专业的法律意见和帮助。

注意时效:申请再审和抗诉都应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进行,逾期将可能丧失相应的权利。

通过以上途径,当事人可以在法律框架内寻求对生效判决或裁定的救济。